文/楊輝 夏萌穎
正月十五過後,大批外來務工人員返回廣州。廣州市公安消防局提醒:天氣越寒冷,廣州火災越高發。歷年2月份廣州城中村和城鄉接合部都是火災高發區域,這些地區亟需註意居民住宅防火。
氣溫越低,
火災接警次數越多
廣州全市火災接警和統計數據顯示,廣州火災與氣溫有緊密關係。氣溫越低,火災接警次數越多。以今年1月份為例,廣州市公安消防局火災接報警數超過50次的有5天,主要集中在1月中下旬。尤其是1月14日以來,接警次數的多少與夜間最低氣溫的高低有一定程度吻合。
“主要原因一是低溫取暖用電量增加,二是低溫狀態下人的意識狀態及反應較平時相對遲緩。”廣州市公安消防局介紹,如1月1日,最低氣溫4攝氏度,火災報警52次;2日至13日,最低氣溫上升到10攝氏度以上時,每日火災報警次數在30次左右;14日以後,最低氣溫下降至3-6攝氏度,火災接報警次數連續超過40次,並有逐日上升趨勢,22日達到一月份最高紀錄79次;23日以後,隨著最低氣溫逐漸回升,火災接警次數有所下降。
廣州市公安消防局介紹,電器火災、生活用火、小孩玩火是近期引發火災的主要原因。電器火災約占火災的50%,生活用火不慎引發火災也有所增加,占火災起數的20%。白雲區棠景街“1.12”較大火災經調查是因為用火不慎而造成。近期氣溫低、乾燥,生活生產用火用電有所增加,用火不慎引發火災也有所增加。同時,1月份適逢中小學生放寒假,小孩玩火有所增加,此類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。
“因此對監護人加強消防安全教育,教育小孩不要玩火,避免將兒童單獨留滯在家,是減少此類火災的首要防控措施。”廣州市公安消防局表示,從亡人火災發生的間接原因分析,生產經營儲存場所違規住人是造成火災人員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,各地要加大對生產經營儲存場所尤其是“三小”場所違規住人排查的整治力度。
春節前後,
“住改倉”火災抬頭
廣州市公安消防局表示,一般春節前後,商家進出貨物頻繁,加班加點會使“住改倉”場所的火災有所抬頭。如1月21日4時許,天河區岑村一棟4層民房(改成棉被和玩具倉庫)著火,過火面積約30平方米。同日5時許,越秀區泰康路一民房改作鞋品等倉庫發生火災,過火面積110平方米。加工作坊隱藏在居民住宅,導致火災時有發生,這類場所火災荷載大,致火致災因素多,易造成人員傷亡。1月20日14時許,白雲區太和鎮大源村一居民住宅首層製作木板的小作坊著火,同日,海珠區土華村一民房首層的服裝作坊發生火災。
2月份特別是正月十五過後,外來工大批返回廣州,居民住宅火災開始高發。從2009年至2013年,2月份累計發生火災449起,其中居民住宅仍是火災多發區域,主要發生在住宅較密集的城中村和城鄉接合部等地方,共發生火災165起,占全市火災起數36.75%。如2009年2月27日,花都區新華街一民宅發生火災,造成1人死亡。起火原因是生活用火不慎引燃可燃物。2013年2月7日,海珠區同福中路一齣租屋發生火災,過火總面積約400平方米,無人員傷亡,造成直接財產損失41.79萬元,起火原因是電器線路短路引燃可燃物。
綜觀歷年2月份廣州發生火災較多的其他區域,有宿舍火災63起、廠房火災41起、商業場所30起、物資倉儲場所21起,分別占火災數量的14.03%、9.13%、6.68%、4.68%,雖然同比數據有所下降,但生產、倉儲、居住的“三合一”場所在全市城中村及城鄉接合部具有一定普遍性,依然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。其中,電器火災、用火不慎是火災多發的主要原因,這兩類火災合計仍接近全部火災的一半。
楊輝 、夏萌穎 (原標題:天氣越寒冷火災越高發)
- Apr 21 Mon 2014 22:23
天氣越寒冷火災越高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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